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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商标恶意注册申请代理寸步难行 发布时间
发布日期:2021-12-06 阅读次数: 来源:管理员

编者按:近日,北京、山东、广东等地公开了对恶意抢注奥运健儿姓名和相关热词商标申请代理行为的查处情况,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已得到有效处置。本报推出特别策划,分享从国家到地方、从行业组织到商标代理机构上下联动,打击、抵制违法违规商标代理行为的举措,引导公众进一步树立正确的商标注册意识,助力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截至11月25日,针对涉案代理机构共立案查处24起,已作出行政处罚13件,行政约谈6家代理机构……近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工作安排与要求,北京、山东、广东等地公开了对恶意抢注奥运健儿姓名和相关热词商标申请代理行为的查处情况,涉案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了有效处置。


   “今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严厉打击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今年前三季度共驳回恶意商标注册申请4.6万件。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不断强化对包括奥运健儿在内的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公众人物姓名的保护,持续保持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对违法违规代理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有关负责人表示。


   上下联动拒绝“恶意”


   在第32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上,中国体育代表团牢记党和人民嘱托,勇于挑战,超越自我,迸发出中国力量,取得了优异成绩,为祖国和人民赢得了荣誉,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团结奋斗、凝心聚力注入了精神力量。但个别市场主体把“杨倩”“陈梦”“全红婵”等奥运健儿姓名和“杏哥”“添神”等相关特定指代含义的热词申请商标注册,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热议。


   今年8月1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通告,对上述行为予以谴责,依据我国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对“杨倩”“陈梦”“全红婵”等109件商标注册申请予以快速驳回,并将相关申请人、代理机构及商标信息予以公示。


   “将奥运健儿姓名和相关特定指代含义的热词进行恶意抢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以攫取或不正当利用他人市场声誉,侵害他人姓名权及其合法权益,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作为从事商标代理服务的专业机构,商标代理机构理应对将奥运健儿姓名与相关特定指代含义的热词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可能存在不良影响和侵害他人姓名权作出预判,但部分商标代理机构明知委托人申请注册相关商标存在上述情形,不但没有明确告知委托人,而且还接受其委托,损坏了商标代理行业的形象与声誉,扰乱了正常商标注册管理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


   今年9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向11个省市就严厉打击代理恶意抢注奥运健儿姓名和相关热词的行为发出通知,要求相关省市知识产权局根据公示线索,对相关代理机构立即组织调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报请停止受理其办理商标代理业务。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上述通知后,有关省市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并迅速行动,将开展专项行动同日常商标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有机结合,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申请商标注册、图谋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规代理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将案件处罚信息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向社会公示公开。


   作为商标领域全国性行业社团组织,中华商标协会一直十分注重加强商标代理行业以信用为核心的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行业自律,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相关公示线索,中华商标协会对涉事代理机构会员单位进行自律检查,视不同情况给予惩戒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同时发布开展反对商标恶意抢注自律行动的通告,呼吁代理机构和企业会员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及行业纪律要求,诚实守信,勤勉自律,坚决抵制商标恶意抢注行为。


   重拳出击守护“蓝天”


   商标代理机构是商标申请人与商标主管部门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也是阻挡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的关口和屏障。部分商标代理机构非但没有发挥关口和屏障作用,而且还助长了图谋不当利益、扰乱商标注册管理秩序、造成较大不良社会影响的恶意抢注行为的发生。


   净化“蓝天”,促进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一直在行动。今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深入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将严厉打击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申请代理行为作为2021年“蓝天”行动重点任务,加强日常监管和长效机制的衔接,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和社会监督作用,重拳出击,保持打击违法违规代理行为的高压态势,持续改善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秩序,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


   维护商标代理行业秩序,需要多方形成合力。为此,国家知识产权局于今年3月印发《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强化部门联动与综合施策,指导各地区对商标代理机构参与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案件线索依法依职责查处,加强商标代理机构信用监管,加大对商标代理机构从事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全面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合力。


   今年10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其中明确提出严格规范商标注册行为,加强信用监管和行业自律,严厉打击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和代理行为,依法依规对相关行为进行处置;加强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推进建立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模式,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承诺制建设。


   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入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突出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导向,严厉打击恶意商标注册和代理行为,注重部门协同、统筹推进、健全机制、源头治理,引导全社会进一步树立正确的商标注册意识,促进商标申请数量平稳、质量提升,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监管部门:精准施策严治理 强化监管进行时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关于依法驳回“杨倩”“陈梦”“全红婵”等109件商标注册申请的通告》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转办涉嫌恶意抢注东京奥运会中国运动员姓名及相关热词商标有关情况的函》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恶意抢注相关奥林匹克运动会热词商标申请代理行为的通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及时将有关文件和线索转交涉事代理机构所在地的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


   “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文件公示线索进行调查,对所附的代理公司名单中涉及我市的代理公司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摸底排查。”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接到转办关于查处涉嫌恶意抢注相关奥林匹克运动会热词商标申请代理行为的通知后,该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第一时间核实情况。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办案人员本着从严从快的原则依法对相关当事人予以查处。


   为充分发挥行政监管职能作用,加强对辖区代理机构的警示教育,督促代理机构合法合规经营,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8月27日召开全市有关商标代理机构行政约谈会,要求各商标代理机构强化自律,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与会商标代理机构现场签订承诺书,承诺立即进行自查,自觉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


   目前,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正在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专项整治行动。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部署对商标代理机构的专项整治工作,9月8日,安排全系统对商标代理机构的“双随机、一公开”进行监管,以是否存在恶意抢注为检查重点,共抽取了52家代理机构。


   行业协会:强化业内监督 推动社会共治


   中华商标协会会长马夫介绍,8月20日,中华商标协会发布《关于对近期商标恶意抢注涉事会员单位进行自律的通告》,号召商标代理机构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及行业纪律要求,诚实守信,勤勉自律,拒绝商标恶意抢注,并依照《中华商标协会章程》和《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惩戒规则》,对4家涉事代理机构会员单位进行自律检查,视不同情况给予惩戒。


   近年来,为了加强商标代理行业自律,中华商标协会先后制定《商标代理行业道德规范》《商标代理服务规范》《商标代理机构会员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系列规范,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代理行业自律的倡议书》《针对“丁真”商标抢注的倡议及建议》《关于配合“蓝天”行动开展反对商标恶意抢注自律行动的通告》《关于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蓝天”行动,切实加强商标代理行业自律的通知》,为有效遏制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做出不懈努力。


   “作为全国性行业组织,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坚决抵制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加强对代理机构和企业会员职业道德培训,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及行业纪律要求,诚实守信,勤勉自律,共同维护行业声誉。”马夫表示。


   福建省商标协会会长刘爱武表示,8月16日,福建省知识产权局联合福建省商标协会从经营主体合法、经营行为合法、依法履行合同、提供优质服务4各个方面出发,倡议全省商标代理服务机构诚信经营。“我们将着力引导市场主体树立‘商标注册申请的目的是为了使用’和‘专业的事找专业的人办’的意识,鼓励与支持代理机构会员单位提升商标代理服务的专业性,讲诚信、重信誉、遵纪守法,保证商标代理质量。”刘爱武表示。


   代理机构:加强行业自律 共护商标秩序


   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副会长兼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安筱琼介绍:“商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委托人委托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或者其他商标事宜,如果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可能存在商标法规定不得注册情形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明确告知委托人。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四条、第十五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不得接受其委托。”


   “作为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商标代理机构是维护商标管理秩序、促进商标资源有效利用的重要力量,应当对将奥运健儿姓名与相关特定指代含义的热词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可能存在不良影响作出预判,但部分商标代理机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申请注册相关商标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情况下,不但没有明确告知委托人,而且还接受其委托,危害比一般市场主体更大,主观恶意更深。”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孙志峰表示。


   “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持续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公示或集中转办涉嫌恶意抢注、囤积商标以及不良影响转让的商标代理信息,各地区不断加强对相关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约谈整改,依法严肃查处相关代理行为,营造了良好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环境。”孙志峰表示,希望未来能够建立商标代理行业服务价格指导机制,防止恶意低价竞争导致的专业投入不足,同时应更加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健全商标代理信息公示机制,对于多次违法经营的商标代理机构给予限制执业或终止执业的处罚,维护良好的商标代理行业秩序。


   相关链接


   法律法规


   商标法


   根据第十条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根据第十九条规定,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可能存在本法规定不得注册情形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明确告知委托人。


   根据第六十八条规定,商标代理机构违反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


   根据第三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背公序良俗,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行为。


   根据第十三条规定,对违反该规定第四条的商标代理机构,依据我国商标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由行为人所在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可以决定停止受理该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代理业务,予以公告。


   各地动态


   北京 海淀区、朝阳区、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代理申请注册“添神”“杏哥”“杨倩”等商标的代理机构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请注册“全红婵”商标的申请人给予警告。


   河北 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代理“全红婵”商标申请的代理机构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对相关申请人进行批评教育。


   吉林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恶意抢注相关奥林匹克运动会热词商标的代理机构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1万元。


   江苏 南通市、常州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代理申请注册“全红婵”“杏哥”商标的代理机构进行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连云港市知识产权局对代理申请注册“杏哥”商标的代理机构进行批评教育。


   浙江 金华市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代理申请注册“陈梦”商标的代理机构进行立案调查,目前已基本完成证据收集工作。


   安徽 合肥市、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代理申请注册“杏哥”商标的代理机构进行约谈,对相关申请人处以罚款。


   福建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相关奥林匹克运动会热词商标的申请人及代理机构予以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山东 济南市、临沂市、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请注册“杨大妞”“全红婵”“陈梦”“杏哥”商标的申请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最高罚款1.5万元。


   河南 郑州市知识产权局召开有关商标代理机构行政约谈会,与会代理机构签订了承诺书,承诺立即进行整改;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代理申请注册“全红婵”商标的代理机构进行批评教育。


   广东 广州市、湛江市、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请注册“全红婵”“杏哥”等商标的申请人及相关代理机构视情形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并处以罚款,最高罚款5万元。(文字由本报记者 王国浩 实习记者 王晶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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