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认证行业有部分机构,声称可以快速、低价办理体系认证,价格低、出证快、不需要现场审核,唯一的缺点:国家认监委官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不到。这种体系认证证书,能用吗?
答案是——不能,国家认监委查不到的就是假证。拿去投标,招标评审委员会不认可。拿去宣传,被工商局知道了,会直接过来调查,然后做出处罚。
这种案例每个月都有,我们来看一个今年年初的——黑龙江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查,当事人持有的三体系认证证书经登录市场监管总局认证认可监督系统查询,未查询到万通易信国际认证检测中心依法取得资质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认证机构资质的申请和批准程序:(一)认证机构资质的申请人应当向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文件;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依法取得认证机构资质的企业名录。”、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在其网站公布以下信息:依法取得资质的认证机构名录”之规定,认定当事人所持有的万通易信国际认证检测中心出具的三体系认证证书为无效认证证书。
进一步调查,当事人是以4000元的价格通过中禹建兴建设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尹西竹代办购买,未经任何管理体系认证所需认证程序。
证据1.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页,证明该公司主体资格情况;
证据2.法定代表人王治秋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页,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情况;
证据3.当事人持有三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3页,证明非法购买无效认证证书情况;
证据4.王治秋询问笔录2份(共6页)、与尹西竹聊天记录及认证咨询合同复印件8页,证明当事人持有三体系认证证书未经任何管理体系认证所需认证程序非法向尹西竹购买情况;
证据5.尹西竹身份证复印件1页,证明其身份情况;
证据6,尹西竹询问笔录4页,与代办人。当事人聊天记录复印件5页,证明当事人持有三体系认证证书购买情况;
证据7.万通易信国际认证检测中心官网查询信息2页,证明其未依法取得资质,当事人所持有三体系认证证书为非法买卖无效认证证书情况;
证据8.当事人销毁的三体系认证证书6页,证明当事人对无效的三体系认证证书进行剪切销毁情况;
证据9.当事人情况说明1页,证明当事人非法买卖无效认证证书情况。以上证据材料,已经出证人进行确认无误。
违法行为类型: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认证证书与认证标志管理规定》第五条“禁止伪造、冒用、转让和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之规定。
依据《认证证书与认证标志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非法买卖或者转让认证证书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处以3万元罚款;认证机构向未通过认证的认证委托人出卖或转让认证证书的,依照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处罚。”之规定。责令当事人销毁无效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依法决定处叁万元(30000元)罚款。
体系认证,一定不能贪便宜,一定要做正规的、认监委能查到的,一定不能相信有些业务人员说的“只是认监委官网查不到,其他都一样”之类的营销话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