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破产清算的温州腾旭服饰有限公司(下称腾旭公司)的“腾旭”等100件商标打包以超百万元起拍,历经数次流拍与降价,最终以2.6万余元的价格成交;8月15日至16日,破产清算的长沙金牛角王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金牛角王公司)第三次拍卖名下的“金牛角王”等12件商标,起拍价由最初的39万元降至28万余元,但仍因无人出价而流拍;8月20日至21日,安徽省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下称安徽茶叶公司)因破产清算把“迎客松”等37件商标进行第二次打包拍卖,相比第一次流拍的起拍价打了9折……连日来,企业因破产清算试图通过拍卖名下商标来清偿债务,遭遇流拍后降价变卖的事件接连发生,引发广泛关注。
“商标是商誉的载体,是企业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通过拍卖等方式来‘变现’。”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主任徐升权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商标价值的评估需要综合考虑其法律价值、市场价值等多方面因素。与基于理论方法而计算出的商标价值相比,拍卖可以更为真实地显现出商标当下的价值,拍卖中价格的提升能够反映出市场对商标价值的认可,流拍也会反映市场对特定商标价值的态度。
影响价值因素多
创办于1993年的腾旭公司,曾一度获评浙江省“最具成长性”中型企业、温州市轻工行业百强企业、温州市服装行业突出贡献企业等。2016年1月,债权人以腾旭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腾旭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记者从淘宝网阿里变卖破产强清平台了解到,2017年4月,腾旭公司名下的96件注册商标在该平台进行公开拍卖,起拍价为131万元,因无人出价而流拍。2015年,起拍价降至105万元,亦无人出价而流拍。今年1月,该公司名下的100件商标以10万元的价格进行公开变卖,再度因为无人出价而流拍,直到8月12日降至2.6215万元才引来参拍人,仅一次出价便竞得了上述整体打包变卖的100件商标。
与腾旭公司类似,金牛角王公司与安徽茶叶公司同样因破产清算,试图通过将名下商标进行公开拍卖来清偿债务,但均经历了流拍与降价,预期的商标价值未能实现。
“拍卖一般是先对商标价值进行评估,然后根据评估价值确定起拍价。拍卖价格是商标价值的外在反应,流拍也反应了市场主体对这件商标的价格预期较低。”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赵虎表示,商标拍卖可以发挥商标无形资产的价值,为商标权利人带来收益,最大限度地补偿债权人的经济损失,也可以让商标流转到更有需要的市场买家手中,避免资源浪费,做到物尽其用。
那么商标的价值该如何进行评估?赵虎介绍,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商标的价值可以通过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3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进行评估。其中,市场法是依据利用市场上近似商标的近期市场交易价格,来估算被评价商标的价值;收益法是合理确定商标的预期收益,通过估算在商标资产收益期限因商标的使用而额外带来的收益进行商标价值评估;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被评估商标权的重置成本,即在现有的技术和市场条件下,重新开发一个同样价值的商标所需的投入(包括合理的成本、利润和相关税费等)作为评估商标价值的一种方法。
“部分商标权利人因抵债或破产原因拍卖商标,短时间又无法进行有效拍卖,发生流拍等情况,也会使得商标估价进一步降低。即使通过评估确定商标的价值与拍卖价格之后,也可能会出现无人出价的情况。”赵虎表示,腾旭公司名下的商标一度流拍后,最终由131万元的起拍价降至2.6万余元才成交,反映出商标的拍卖价格受供求关系、市场环境等影响很大,通过评估确定的价格未必符合一定时期市场的预期价格。正因如此,腾旭公司、金牛角王公司、安徽茶叶公司等市场主体的商标未能拍出评估的预期价格。
竞拍到手要呵护
商标不仅起到标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还凝聚了商标权利人长期经营的商誉价值,是一笔重要的无形资产。正如《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对“商标资产”一词所下的定义,商标资产是指权利人所拥有或者控制的能够持续发挥作用并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注册商标权益。那么市场主体在成功竞拍得到他人的注册商标后,应如何使其能够持续发挥作用并且带来经济利益?
“商标的价值具有较强的不稳定性和‘因人而异’特征,影响商标价值的因素有很多,商标所对应的商品或服务品质、商标权利人的商誉、商标识别功能的强弱、市场上权利保护的情况等因素都会影响到商标的价值。”徐升权指出,商标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其价值受到使用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需求、商标本身的美誉度、认知度及相关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竞争力等因素影响,竞拍得到他人的注册商标后,要更加注重呵护商标的价值。
“竞拍成功的主体要重视商标显著性的维护,这是任何方式取得商标后都应当重视的基础工作;要加强商标与特定商品或服务的联系,这是商标实现其市场价值所不可或缺的要求。”徐升权表示,竞拍得到相关商标后,还要注重提升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品质,落实诚信经营并加强合规管理,这是商标内在价值不断提升的重要保障。
“取得被拍卖的商标权的主体应当承担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质量的义务,以维护商标信誉,保护消费者权益。”赵虎表示,竞拍得到他人注册商标后,相关主体还要密切关注我国的商标法律制度,及时对竞拍得来的商标进行续展、留存商标使用证据等,避免因未及时续展或连续3年不使用被撤销而丧失商标专用权,一旦丧失商标专用权,商标的价值便会荡然无存。(本报记者 王国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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